典雅阁美丽积分卡使用指南(暂行)
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申请资料:
1. 凡在典雅阁消费即可获“典雅阁美丽积分卡”壹张,初次获得时需持卡人本人设置密码。
2. 申请者需配合工作人员填写申请表,内容应真实、准确,所填项目须无遗漏。
3. 典雅阁内部员工不得参加积分。
积分规则:
1. 消费积分:整形类、文饰类、激光类、生活美容类每消费50元积1分。
2. 整形类项目仅手术费参加积分,文饰类项目仅文饰费参加积分。
3. 使用积分、消费券或礼券付款金额不参与积分;
4. 积分计算仅到个位数;
积分特惠:
1. 持卡顾客会不定期收到典雅阁打折信息、新品上市及会员促销活动信息。
2. 持卡顾客可享受不定期的特殊优惠活动。(如特殊折扣、特殊积分等。详见店内海报)
3. 持卡顾客可获得介绍积分:介绍首次到本机构的客户消费,可获得该客户当次消费50%的积分。
4. 持卡顾客介绍客户消费,被介绍人可获得相应折扣。(详见店内海报)
使用方法:
1. 典雅阁美丽积分卡仅供持卡人在典雅阁医疗美容机构积分使用。
2. 确定消费项目时应提前向工作人员出示,以得到相应的消费累积。
3. 持卡人应遵守典雅阁美丽积分卡《使用指南》(暂行)的有关规定。
4. 卡内分值1分等同于人民币1元,激活后可于消费时充抵现金或兑换消费券使用,激活分值为300分。
5. 积分卡在未激活时可享受积分特惠和兑换礼品使用。
遗失补办:
1. 典雅阁美丽积分卡遗失或损坏可申请重新补办新卡,须持卡人本人到典雅阁医疗美容机构客户服务中心交付10元工本费申请补办(补办时需要输入申请时设置的密码),原卡作废,原卡累计积分转入新卡,卡中信息以我机构系统储存数据为准。
2. 自设密码为持卡人的个人隐私,敬请牢记密码。如忘记密码,本机构将在核实身份后提供密码重置服务。
注意事项:
3. 典雅阁美丽积分卡为典雅阁医疗美容机构财产,如发现有异常积分,本公司有权收回该卡,并将积分清零作废。
4. 如因持卡人保管不当,造成持卡人权益及其他损失,所有责任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5. 本机构保留修正、暂停、终止或解释此卡的权利,如有修改、暂停、终止恕不专函通知,敬请留意店内公告。
6. 持卡人须同意本公司运用个人资料进行研究分析、接收资讯等用途,本机构将对顾客信息资源保密。
7. 付款后如需办理退款,在办理退款过程中需按规定要求退还所领赠品及其他相关物品或以现金形式退还相应金额。
8. 《典雅阁美丽积分卡使用指南》(暂行)的最终解释权为典雅阁医疗美容机构所有。